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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4月23日消息(記者湯一亮)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國家信訪局今天(23日)對外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該《辦法》的核心內容之一是分級受理來訪,各級政府要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同時《辦法》中也明確,有關行政機關可不受理越級上訪。
  國家信訪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張恩璽介紹,《辦法》就來訪事項由哪一級受理辦理,哪些該受理,哪些不受理,受理後怎麼辦做出了明確規定。
  張恩璽:一是由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根據信訪事項的性質和管轄層級,到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二是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三是在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中,首先收到的機關先行受理,不得推諉。
  比如,一個縣的信訪人想通過走訪方式反應土地徵用問題,可以向本級機關,也就是該縣國土資源局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機關,即該縣人民政府或所屬市的國土資源局提出,而該縣國土資源局、縣人民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無論誰先收到群眾來訪事項,誰就要先受理。
  同時,《辦法》中也明確了6種不受理的情況,張恩璽說,這主要是根據來訪事項的性質和管轄層級確定的。
  張恩璽:有關行政機關不受理,並不意味著這些事情就沒人管、沒人問。國家信訪局出台《辦法》的目的就是,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規範工作程序、提供工作效能,使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得到及時就地解決。
  張恩璽說,目前,實現公民信訪權利的途徑有很多,除了走訪外,還可以通過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  (原標題:國家信訪局公佈《辦法》 引導群眾逐級走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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