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17日訊 記者黃潔 內蒙古自治區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涉嫌受賄1073萬一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王素毅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委副書記、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市長、巴彥淖爾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鄂爾多斯市蒙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李石貴等9個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升遷等事項上牟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73萬餘元。
  (原標題:內蒙古原統戰部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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